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住房公积金关于实施七项惠民政策的通知

2022/10/27 5.5k 阅读 365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积金服务质量,经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偿还住房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支付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十堰市行政区域内单位缴存职工,在湖北省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十堰市内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七、十堰市行政区域外单位缴存职工,在十堰为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购买自住住房(家庭二套房以内),可向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政策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具体要求及操作办法按照《十堰住房公积金七项惠民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