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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解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

2025/02/19 7.7k 阅读 331 点赞

日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春季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函〔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指导2025年春季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土绿化工作。现对《通知》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土绿化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水源涵养,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加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资源保护,持续抓好输水沿线区和受水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绿化祖国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

目前,我国已进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被列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写入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系统梳理我市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现状、结合当前正实施的国家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项目,在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起草了《通知》,从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抢抓季节迅速掀起春季国土绿化热潮,全力服务湖北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十堰篇章。

二、总体考虑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十堰市国土绿化要体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要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通过高规格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双重”等项目,进一步体现系统治理理念,推进鄂西北重点区域植被恢复,不仅可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更将切实增强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必将为提升华中地区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贡献十堰力量。

三、主要内容

扛牢高质量发展之责、流域安全之责、生态建设之责,充分发挥国土绿化在助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2025年全市国土绿化总任务为127.0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47万亩、封山育林64.76万亩、退化林修复47.73万亩、中幼林抚育12.08万亩。

(一)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义务植树在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继续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让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尽责形式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要号召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参与到国土绿化行动中去,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实现“全年尽责、多样尽责、方便尽责”。通过号召全民参与植树增加森林绿地面积,绿化美化生态空间,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二)扎实推进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是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开展科学绿化,提升森林质量,在重要生态功能区,以流域、山脉片区为单元,以扩绿、提质、增效、增汇为目标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今年需完成2024年度、2025年度的建设任务,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突出保水护水、“两区四边”(主城区、武当山特区;城边、路边、山边、库边)、城市品质提升、科学绿化、综合效益提升的布局原则,按照“五个更加”(目标定位更加清晰、重点区域更加明确、树种选择更加科学、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抚育管理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推进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绿化、美化、经济化”示范片区,主城区重点打造“六个千亩”示范片区,把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成国家战略性水源地水源涵养示范、跨区域协同治理示范、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林业助推乡村振兴示范。

(三)全面完成“双重”项目建设任务。2025年是“双重”项目一期的收官之年,持续实施好“双重”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对前两个年度完成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等建设任务开展回头看,通过查漏补缺、问题整改,确保项目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足额完成;持续完善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做好项目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统筹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融合生产、生活、生态和未来城乡发展,围绕“两区四边”重点区域统筹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通过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开展宜林荒山绿化、推进通道和城乡绿化美化、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建设美丽十堰。把全域国土绿化美化与发展林业经济相结合,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与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相结合,捍卫水源区森林生态安全;与林相季相改造相结合,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与苗圃发展相结合,做大做强我市苗木花卉产业;与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开展共同缔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造林、抚育、管护等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与森林碳汇相结合,推进绿色金融创新。

(五)强化森林资源管护。细化实化管护措施,加大对新造林的抚育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保护造林绿化成果。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严厉打击乱征滥占林地和乱砍滥伐等违法毁林行为,严格保护各类森林资源,维护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推进林地分级分类管理,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加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伐后更新监管,加强森林防火和松材线虫病等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筑牢水源区生态安全屏障。

四、主要举措

(一)全面落实林长制。将国土绿化工作提升到保水护水的政治高度,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来推动。把国土绿化目标任务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建立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体系。

(二)突出区域重点。以“开展宜林荒山绿化、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通道绿化美化、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为重点,抢抓季节在环丹江库区、沿江沿河重要生态区位、主要通道沿线、城镇周边开展生态修复,坚持因地制宜设计,充分展示区域特色,形成“绿满十堰美如画 水光山色与人亲”和谐景致。

(三)秉持共同缔造。把林业项目建设和城乡绿化美化紧密结合,把项目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坚持全域绿化、城乡统筹、全民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土绿化、林相季相改造工作,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推动“城市森林化、道路景观化、村庄景区化”,共建共享绿色幸福。

(四)做到统筹兼顾。优先选用色彩艳、树形好、景观美的乡土珍贵树种;在重点景区和节点种植杜鹃、梅花、桃花、杏花、茶花、樱花及黄栌、红枫、乌桕等木本花卉、彩叶树种;对具备库区小气候立地条件的地方种植油橄榄、油茶等木本油料,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既有“颜值”又有价值。

(五)健全规范制度。在林业项目建设上,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落实项目月调度和台账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项目检查督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