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九类人员,到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42课时,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200元-2000元/人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其中,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的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学员,按照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如我市市民A先生,2021年8月从单位下岗,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参加免费电气焊培训,培训合格后在陕西榆林市某工厂从事电焊工作。A先生享受的2400元电气焊培训补贴,由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代为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