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政策解读

惠企利民政策 | 事关公租房,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23/08/24 1.7w 阅读 83 点赞

    我市目前的人才居住保障政策有哪些?

目前,我市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全日制专科生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对符合居住人才公寓条件但未入住人才公寓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最高标准(第一层次以最低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发放租房补贴或住房补贴,租(住)房补贴发放5年,按年发放。中途调离本市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后未在我市重新就业的,只按在十堰就业时间发放。

引进的人才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十堰城区无自有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住房补贴、购房补贴、配租人才公寓等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科  0719--8691517


    十堰市人才公寓相关政策是何时生效的?

  《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从2021年8月20日开始生效。


    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是什么?    ①在市区全职工作的人才。    ②在市区落户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③市区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的人才主要分为5个层次。
    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标准是多少?
    第一层次人才公寓套型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    第二层次、第三层次人才可选择大套户型面积不超过 140 平方米。    第四层次人才可选择中套户型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    第五层次人才可选择小套户型面积不超过 70 平方米,也可以两人合租一套中套户型面积不超过 100 平方米。
    申请人才公寓的条件有哪些?    一是具备招录、任职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二是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自有房产且一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同时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是申请人在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人才不受此条件限制)。
    申请人才公寓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资料包括:    ①《十堰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②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引进人才层次或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文件。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证件资料;已婚申请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同住,请提供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者户口本页。    ④招录(聘用)文件和正式劳动合同(格式为PDF)。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如何申请人才公寓?

    用人单位登录“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www.sysrcgy.cn)注册账号。申请人在“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在线填报申请。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是什么?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和第四层次人才可免租金入住5年,第五层次人才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

    人才公寓可以购买吗?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可无偿获得所承租人才公寓的产权。    第三、四、五层次人才可分别按市场评估价的 60%、80%、90%购买承租的住房。    第五层次人才合租中套公寓居住满5年的,可另行选择人才公寓购买,70平方米以内按市场价90%计算,超过70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申请人才公寓咨询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十堰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大厅一楼C区123窗口,0719-8881594

    近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能否申请公租房?

    办理了城区行政机关单位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录(聘)用手续,或与城区企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的可以申请公祖房。

    近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材料?

填写《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录用或在编证明;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或公积金凭证;企业职工提供聘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或公积金凭证;

(2)、提供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

(3)、提供申请家庭“三证”复印件(需核原件):

①身份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复印;

②户口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本须全本有效复印;即户号、户主、家庭成员等;

③结(离)婚证:有效复印;未婚忽略此项;

(4)、《用人单位协助管理承诺》;

(5)、用人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武当人才卡”持卡人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家庭在十堰城区无房。


    近年毕业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能否申请公租房?

    只需填报《公租房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申请公租房咨询电话是多少?
    咨询电话: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503室,0719-811085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