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初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2/11 1.9w 阅读 456 点赞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中初级职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一年以上、符合中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职称:(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以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三)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五)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申报参加两个及以上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只能申报评审一次。

二、申报渠道

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所在地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用工人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三、申报认定条件和水测要求

对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以上,可初定为“员”级职务。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见习一年期满;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考核合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当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为中级职务。

学历专业与申报职称专业不一致的:应当参加申报专业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其中申报初级职称的可按本程序认定初级职称;申报中级职称的不能按本条件和程序认定,应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湖北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新发布的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认定依据,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栏目中查询,官网链接: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sbpstj/。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确定申报专业,符合本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实名注册后,正确选择绑定本单位和申报专业评委会,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签名的申报承诺书、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聘用表(劳动合同)、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项目业绩、工作总结等规定报送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单位公示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信性、准确性、齐备性负责,负责将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在单位公开,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专业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审核纸质资料),并在单位审核栏中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和工作经历、专业业绩符合本专业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公示,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审核报送。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负责,负责对所属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并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岗位、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及业绩材料。同步复核纸质资料并报送至同级人社职改部门。

4.职改办复审。职改办负责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同步复核纸质资料,完成认定、发文、办证等工作。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本区域初级职称认定和中级职称认定推荐工作。市职改办负责市直单位初级职称认定、全市中级职称认定工作。

五、报送材料项目

1.个人登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用A4纸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各1份。

以下七项(2-8)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材料时一并报送。

2.个人申报承诺书。

3.学历、学位和学信网查询证书。

4.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个人聘用合同或聘岗文件、聘用花名册;企业单位人员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本科学历需1年以上、大专学历需3年以上,社保缴费申报系统自动比对)。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明(十堰人社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查询,可提供查询截图)。

6.《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按申报级别规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企业单位没有进行年度考核的,由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7.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工作总结(描述本人专业工作岗位、职责、数量、程序过程、成效、感悟),或本人参与并撰写的工程项目报告。

8.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项目业绩资料(初级1项,中级3项,能印证工作总结内容)。

六、申报认定时间

2025年3月、7月、11月为本年度中初级职称认定网上申报时间,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认定中所有涉及时间和年限的计算,均以申报当月截止时间为准。市职改办电话:0719--8665733。

申报人员一年只能申报一次职称,请认真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慎重在系统内申报填写提交。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11〕32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有关规定执行,初级60元/人,中级15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未完成缴费、纸质资料提交的视为无效申报。

八、电子职称证书查询、下载、打印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完成发文、办证工作后,申报人员登录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职称证书”栏办理电子职称证书的查询、下载、打印事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