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对外国人TALHA TANVEER SATTAR等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日期: 2020-01-09
来源: 十堰市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我支队拟对下列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居留许可至十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
1、TALHA TANVEER SATTAR,男,1997年9月1日出生,巴基斯坦国籍,普通护照号码:BJ5423572(新)、BJ5423571(旧),持我支队签发的第100179207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0年8月1日。
2、AHMED ISAMELDIN SIDDIG HASSAN,男,1999年08月03日出生,苏丹国籍,普通护照号码:P02457721,持我支队签发的第09304028号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2日。
现予公告!
十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