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第一期配售型市政府持有人才公寓申请人人才层次认定公示

2024/09/22 6.4k 阅读 509 点赞

依据《十堰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十政办〔2021〕29号)、《市政府持有人才公寓出售实施细则(暂行)》(十建字〔2024〕6号)及《2024年度市政府持有人才公寓出售计划》文件。

本次申请购买政府持有人才公寓申请资料3份,均为购买精装房(已入住人才公寓)3份。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共3份。3人经审核认定均为第三层次。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公示期间对申请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购买市政府持有人才公寓申请人。

现将申请人人才层次认定及选房顺序公示如下:

已入住申请人人才层次认定表

""

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房地产大厦8楼806室受理窗口。投诉电话:8110806。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