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公告

2011/11/16 1.5w 阅读 465 点赞

  下列借款人请在2011年11月20日前,与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中国建设银行十堰分行北京路支行协商还款事宜。逾期仍不偿还贷款本息的,债权人将依法按贷款合同相关约定,向法院诉讼,依法处置抵押物(质物),用于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和罚息。
联系人: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袁秉银:8689797
          建行十堰分行北京路支行  陈小波:810911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