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公告

2024/12/27 1.1w 阅读 250 点赞

根据《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和廉租房动态管理相关规定,现将8户符合廉租房转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申请家庭、1户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张湾区汉江南路15号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大楼7楼,707室(公租房)、703室(廉租房)。咨询电话:8110851(公租房)、8110889(廉租房)。

一、廉租房变更为公租房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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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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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十堰市保障房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