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经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2023/11/26 城事通编辑部 1.8w 阅读 535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现场鉴定、复审意见,经相关部门核实病历资料等程序,现对全市经劳动能力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9-8680209,0719-865072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公示名单.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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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