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十堰市民政局拟对16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通告

2021/10/17 1.6w 阅读 68 点赞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十堰市民政局拟对十堰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等16家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名单附后)。相关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9-8117122)

十堰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一、社会团体

  1.十堰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2.十堰市汉水文化研究会

  3.

十堰市驾校行业协会

  4.十堰市粮油商会

  5.十堰市美发美妆商会

  6.十堰市供应商商会

  7.十堰市法官协会

  8.十堰市女法官协会

  9.十堰市珠算心算协会

  10.十堰市会计学会

  11.十堰市电子商务协会

  12.十堰市商标协会

  13.十堰市工艺美术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十堰市太和慈善书画院

    2.十堰海瑞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十堰市合润职业培训中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