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十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评审和公示,2022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告如下:
一、3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十堰市仙桃商会
十堰市医养产业协会
十堰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十堰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十堰市江苏商会
十堰市企业家协会
十堰市大城小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十堰九色鹿水生态推广中心
十堰柳林武功院
十堰混沌美术馆
二、2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十堰市跆拳道协会
十堰市湖南商会
十堰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