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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扩散周知!十堰镜潭路全线对大货车施行高峰时段限制通行

2020/06/21 5.2k 阅读 45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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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十堰镜潭路全线对大货车施行高峰时段限制通行

日期: 2020-06-22

   来源: 十堰交管网

11日,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镜潭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制通行。

镜潭路全长2公里,是连接中岳路至红卫转盘的重要通道,沿路附近有原家沟、牛场巷等,居民和企业较多,尤其是早晚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缓慢,交通拥堵加剧。为进一步缓解此地的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镜潭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制通行。

限行车辆:大型以上载货汽车(黄色号牌);

限行区域:镜潭路全线;

限行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晚高峰(早上7:30至8:30,晚上17:30至19:00);

商品货车按移动证限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邮政车辆、运送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已经办理城区大货车通行证的车辆不受本通告限制。

市公安交管局提醒,违反本通告闯禁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