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十堰慈善·五社一心·疫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十堰慈善·五社一心·疫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每个项目15万元,共2个项目实施地(详见附件1),总计30万元。
(三)项目采购人
十堰市民政局
(四)采购内容
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其提供心理疏导、抚慰关爱、社区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递交
自行下载(详见附件2)。本公告的通告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日。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7日18:00,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78号,十堰市民政局慈善事业科。
四、竞争性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8日,十堰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在十堰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和“十堰志愿社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玲;电话:0719-8117137。
电子邮箱:1972979403@qq.com。
附件:1.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地点
2.2021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十堰慈善·五社一心·疫后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十堰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