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如我市A公司,今年招用2023届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0人、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4人、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1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这15人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为该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0元。
政策享受方式为“免申即享”,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企保系统推送的数据或A公司在市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自主申报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助资金通过省企保系统社银平台拨付到A公司对公账户。